监理目标
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控制目标均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为准。
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好地实现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目标、安全目标,通过对目标的风险分析、目标规划和目标的动态控制,使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计划建设周期,实际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标准;
1、工期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监控本项目的施工质量,督促承包单位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实施施工。实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定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2、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甲方预期的日期开工,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实现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合同)工期。
3、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控制工程造价不超过甲方预期概算。力争将本工程实际造价控制在预定投资目标范围内。
4、安全管理控制目标: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监控承包单位争创文明工地,满足北京市文明施工要求。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的监理职责。
5、合同管理目标:通过分解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目标,与建立适当的合同管理评估制度,使合同管理达到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
6、信息管理目标: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为项目工程管理服务。
7、协调目标:通过组织协调,使参与、影响监理目标实现的各方主体有机配合,使工程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运行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