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及岗位职责
1、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行为准则,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努力工作。
1.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遵守劳动纪律,规范监理工作行为。
1.3牢记公司的质量方针,深刻理解其内涵,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积极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声誉,保守公司的企业信息、机密。
1.4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各项监理义务,完成监理委托合同中承诺的各项服务,承担应负的责任。
1.5发扬严肃认真、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准确掌握工作的依据,采用正确的工作方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结合实际解决问题。
1.6珍重职业信誉,讲究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公众利益,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建设单位和本公司的任何机密。不与工程的相关方发生经营性的隶属关系或成为他们的合伙人,同时不得向他们提出任何个人要求,树立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规范使用企业标识,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
1.7增强集体观念,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建立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同事关系,工作中的不同意见应通过内部正常途径研究解决,服从领导的决定、安排。
1.8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且要善于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同时能够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公司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1.9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0着装整齐统一、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1.11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不乱扔纸屑、烟蒂;
1.12办公室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不大声喧哗、吵闹,上班时间不打扑克,不玩游戏;
1.13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私人电话,缩短电话通话时间;
1.14桌面文件、资料要码放整齐,报纸、文具要放置有序;
1.15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积极工作;
1.16尊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遇事主动与业主沟通,不出现越权和顶牛现象;
1.17搞好与施工单位关系。互相尊重、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协调解决问题,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1.18谦虚谨慎、诚信待人、办事公正、主动协调、以事实为依据正确行使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1接受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派,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领导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对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由于监理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时承担法律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监理公司汇报工作,在技术工作上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经济工作上受公司总经济师领导。
2.2对外代表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参加委托监理合同的签订;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3领导项目监理部人员,了解项目的工程情况,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程序,以及本公司编制的各项技术工作及管理工作规定,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领导全体人员尽职尽责完成项目监理工作;如项目监理部有人员工作不称职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
2.4建设前期监理阶段,主持收集资料,调查了解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在施工招标监理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并参加开标、议标、定标;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6在施工监理阶段
2.6.1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研究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2.6.2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核意见;
2.6.3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及施工监理交底;
2.6.4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2.6.5审核并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6.6审批施工单位的工程动工报审表,并签认准予开工;
2.6.7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计划,延长工期的申请,并经常组织进行工程进度的检查,实施动态控制;
2.6.8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和复工令;
2.6.9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
2.6.10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发出通知或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2.6.11监督并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卫生及文明施工现场情况;
2.6.12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及各项重要的专业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2.6.13指派专人对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
2.6.14审批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文件;
2.6.15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6.16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其他重要文件;
2.6.17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用款计划,付款申请并签发支付凭证;
2.6.18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6.19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2.6.20每月两次对本项目监理部各监理岗位服务的质量记录和监理人员监理日记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签字标识,填写《检查记录表》,此项工作也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
2.6.21组织制定本项目监理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验证,并填写《纠正措施报告表》、《预防措施报告表》;
2.6.22负责检查、认定、评审、处置、验证本项目监理部发生的监理服务工作的不合格品,填写《_月不合格品统计表》、《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记录表》,并于下月五日前将表格报送公司监理部;
2.6.23对本项目监理部统计技术应用的效果进行验证,并填写《统计技术应用记录表》;
2.6.24每季度一次征求建设单位代表意见,调查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部本季度监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填写《监理服务效果调查表》,并将调查表于下月五日前送交公司监理部。如建设单位有对监理服务工作不满意之处,应在一周内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或态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并将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和公司监理部。
2.6.25主持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签认分部工程的质量检评定资料;
2.6.26主持单位工程竣工初验,参加工程质量核定;
2.6.27主持审查并核准工程竣工结算;
2.6.28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加工程质量的评估;
2.6.29签发“工程竣工移交证书”;
2.6.30督促监理人员整理监理资料,于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档案;
2.6.31组织监理人员总结项目监理工作,编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6.32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在施工现场主持工作,如必要时可将部分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此时,总监理工程师也必须定期巡视,发现和解决现场中的问题;
2.6.33其他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处理的重要工作。
2.7在保修监理阶段
2.7.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保修书;
2.7.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保修阶段工作计划;
2.7.3组织调配监理人员督促检查保修工程质量及保修计划完成情况,并组织对住户回访,做好工作记录。
2.7.4保修工程完成,通过验收合格,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
2.7.5主持编写工程最终完工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2.8在各阶段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如需要记录在案的,应向建设单位发出正式书面文件作为“备忘录”。
2.9每日填写监理人员监理日记,并指派专人填报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1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按照专业及职务分工,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监理工作。
3.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分配,每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专任或兼任项目监理部的造价控制员、质量控制员、进度控制员、合同管理员、信息管理员、资料管理员以及测量员、计量员等职务,并做好此项工作。
3.3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还应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
3.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3.3.2签发“工程动工报审文件(表B3-2-1)”、“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监理规划》表A10)”、“工程暂停令(《监理规程》表B4)”、“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规程》表A14)”、“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C7-3)”、“竣工移交证书(表B4-1)”;
3.3.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3.3.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这间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3.4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并参加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积极提出审核意见;
3.5参加监理工作会议及专业工作会议,积极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事前做好调查研究准备工作;
3.6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分配,每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专任或兼任项目监理部的造价控制员、质量控制员、进度控制员、合同管理员、信息管理员、资料管理员、以及测量员、计量员等职务,并应作好此项工作;
3.7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属于本专业或职务分工的有关部分,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3.8审核并签认《工程建设监理规程》中的相关表格;
3.9对本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员和资料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3.10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属于本专业或职务分工的有关部分,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3.11审核并签发以下监理报表:
3.11.1审核或编写后可以直接签发的: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表C3-2);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项工程,表C7-1);
施工测量放线报审文件(表C4-1~4);
见证取样记录文件;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C1-5);
监理通知书(一般问题)(表C2-4);
一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表C2-3-3)。
3.11.2审核或编写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
工程动工报审表(《监理规程》表A5);
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规程》表A10);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2-1);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监理规程》表A6);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部工程,表C7-1);
监理通知书(重大问题)(表C2-4);
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规程》表B7);
工程延期审批表(《监理规程》表B5);
费用索赔审批表(《监理规程》表B6);
工程暂停令(《监理规程》表B4);
重要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表C2-3-3)。
3.12负责完成监理月报、监理规划、专题报告、工程阶段性总结,竣工总结等文件中与本身专业或职务分工有关部分内容的编写。
3.1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缩短工期或节约造价,使工程尽快尽高的产生经济效益。
3.14努力学习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熟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的理论,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认真执行本公司编制的各项监理工作规定和监理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作一名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懂法律的监理人员。
3.1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认为必要时可进行平行检验,合格后予以签认。不合格品不得使用于工程。
3.16负责本专业的隐检、预检及分项工程验收;坚持现场巡视工作,重要部位或工序组织旁站监理。
3.17坚持现场巡视,重要部位或工序组织旁站监理。
3.18处理一般性质量问题,参加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3.19参与本专业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及竣工结算的审核。
3.20参与本专业工程的工程计量、工程款审核及竣工结算的审核。
3.21做好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督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档案。
3.22参加本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验评,竣工初验及单位工程质量核定。
3.23每日认真填写监理人员监理日志或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3.24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反映项目监理工作中本专业或全项目监理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出改进的建议,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直至监理公司领导汇报。
4、合同、档案管理员职责
4.1努力学习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及公司程序文件,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监理工作规定、监理工作程序。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领导,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完成资料管理工作。
4.2如项目监理部未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来兼任此项工作。
4.3负责整理、打印、登记、收发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文函、报告、会议纪要等监理资料及外单位往来文函。
4.4负责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程序文件对贯标资料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文件,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补充或整改。
4.5负责监理资料日常管理,以单位工程为单位,建立卷案盒(夹),分专业、按照资料类别,以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存放,并编制资料总目录和分目录,或建立台帐(公司文件中要求建立台帐的资料),以便于跟踪检索。监理资料管理要求做到随收发、随登记,分类整理,真实齐全,按序排列,目录清晰,层次清楚,管理有序,查取方便。
4.6负责项目监理部有效文件、技术资料、质量记录的登记、管理和借阅手续工作。
4.7负责验收、核查、登记、管理、移交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设备设施,并填写《工程图纸核查记录表》、《顾客提供的工程资料、设备、设施登记表》。如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完整或有丢失,提供的设备设施有缺陷时,应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交涉使其满足使用要求。
4.8负责所管理的监理资料的标识工作,在资料发生变更或作废时及时作出标识,防止误用。
4.9负责项目监理部检测设备的登记、管理工作,如项目监理部使用其他单位的检测设备时应及时检查该设备是否在检测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或临近有效期结束应及时通知该单位重新检测,将重新检测的检定合格证书报送项目监理部,并填写《检测设备台帐》、《检测设备校准记录表》。
4.10负责项目监理部统计技术应用的记录工作,并填写《统计技术应用记录表》。
4.11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整理、编目、组卷竣工监理资料工作,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移交公司监理部和建设单位。
4.12项目监理部有条件(设备、人员)时,也可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管理台帐、目录等管理文件,但应做到随时登记更新,并做好备份。
4.13负责收集每日天气情况等监理月报所需的基础资料。
4.14做好其它有关项目监理部资料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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